2019年5月,《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》正式发布。同月,自然资源部印发《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》。6月,河北省印发《实施意见》。2020年2月,《河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(试行)》印发,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作为“1+N+X”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。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,适应城市建设和人防建设发展需要,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,促进人防工程建设有序发展,承接编制邢台市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。
